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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节(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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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中充满了好奇。

好一头猎獒。尽管在长安城中,见惯了天下名犬,王洵还是忍不住打心底发出一声惊叹。眼前这个大家伙,可比公子王孙们用来赌赛的那些名种好得太多了,头颅足足有笆斗般大。长吻直咧至耳,上下颚张开,口中能吞下半个牛头。露在唇外的獠牙寒光四射,仿佛一把刚刚开了刃的匕首。更难得的是狗颈部那圈厚厚的长毛,金灿灿,亮闪闪,完全抖开,活脱一头跨海而来的狮子。

“去,你这懒家伙。向客人行个礼,然后头前带路!”石怀义朝大狗阿斯兰背上拍了一记,再次笑呵呵地命令。

阿斯兰又哼哼了几声,很不情愿地从他的怀里跳下来。转向王洵面前,伸出一只前爪。这么聪明的一只猎獒面前,王洵立刻收起了所有防范,伸出手去,跟阿斯兰的前爪握了握,然后笑着自我介绍,“我叫王洵,长安来的王洵。你知道怎么去酒馆么?头前带路,待会儿我请你吃肉!”

大狗很不屑地看了他一眼,抽出爪子,转身向不远处的一座脏兮兮的大帐篷跑去。跑到帐篷口,冲着里边“汪,汪,汪,汪!”叫了几声,然后又得意洋洋地跑了回来,转身走在了王洵面前。

憨态可掬的模样,立刻引发了一阵轻笑。笑过之后,王洵和石怀义两人之间的距离一下子就被拉得很近,一边走,一边杂七杂八地闲聊了起来。

“王大哥也养过狗么?我听我娘说,长安城大长老们家中,收集了几乎天下最有名的犬种!”隔阂被抛开后,石怀义眼中充满了对未知世界的好奇。

“长安城的大长老们兴趣很杂!”尽管有些词感觉很别扭,王洵还是迁就了对方,“有人喜欢养马,有人喜欢养狗,还有人喜欢收集宝刀宝剑。但我见过一个大长老,家里养了三百多头名犬,但是,没一头及得上阿斯兰!”

“那他们一定很有钱。要不然,养不起那么多!”石怀义眨巴眨巴眼睛,无法想象三百多头像阿斯蓝一样的大狗每天要用多少肉来喂,“我光养阿斯蓝一个,就快养不起了。没办法,只好让他来驼子叔这里帮忙。自己给自己挣肉骨头吃!”

“怪不得它认得酒馆怎么走!”王洵开心的笑了起来,一半为阿斯蓝的聪明,另外一半为石怀义的坦诚。如果换了他自己,肯定不会承认手头紧。特别是在情敌面前,咬着牙,也得打肿脸充胖子。

说话间,二人一狗已经走到了毡帐门口。里边正在吃酒的人见到石怀义,都笑着站了起来,热情地发出邀请,“小石头,到这边来坐。我请你和你的朋友!”“石头哥,坐我这桌,好长时间没跟你喝一碗了。”“石头,过我这边来吧。我这个刚点了只羊背,还没端上来呢!”

一片嘈杂声中,石怀义把手放在胸前,四下躬身,“谢了,谢了。我今天请了贵客,就不跟大伙凑一堆了。改天,大伙都到我的毡包里去,我请你们吃黑瞎子肉!”

“好啊!”众人哄笑着答应。“那你可得抓点儿紧。冬天一过,黑瞎子就掉膘了!”

“一定,一定!”石怀义笑着回应,带着王洵,朝毡帐内最西北角走去。

西北角点着明晃晃的几盏酥油灯,但灯下的餐桌上却没有人坐。伙计们见到此景,先是楞了楞,随后赶紧小跑着上前,将桌子上摆的乱七八糟东西挪开,重新铺好了一张擦洗干净的熟牛皮。随后,驼背掌柜也以其最快的速度走了过来,举起手中明晃晃的大铜壶,向桌子上刚刚摆下的铜碗里满斟了一碗茶汤。石怀义端起茶碗,双手举到眉间,递向王洵,“王大哥远道而来,兄弟我没什么好招待的。这碗奶茶,就算下马酒吧!”

“下马酒?”王洵微微一愣。旋即想起周老虎曾经跟自己说过的西域民俗。这边部落众多,风俗信仰各异。但几乎所有部落,无论以前信什么,都或多或少受到了些佛教的影响。

西北角,那是玄奘大师取经归来的方向。显然,桌子上先前摆的那些杂七杂八,也不是什么随便之物。所以,这碗奶茶是万万不能随便喝的。否则,非犯了众怒不可。

想到这儿,王洵轻轻一笑,接过铜碗,双手举到眉间,“我是外乡人,不懂此地规矩。但没有自己先喝茶,却让老人在旁边伺候的道理。这位大叔,王某借花献佛,先敬您了!”

说罢,躬下身子,将奶茶捧到了驼背掌柜面前。

这番做作,肯定不符合楼兰人的礼节,却令所有人都挑不出半分毛病来。驼背掌柜赶紧放下铜壶,双手接过茶碗,“折煞了,折煞了。您是贵客,我怎么能喝您的茶呢”

“驼子叔,您就别客气了!待会儿好好整治几个菜来,就算答谢王大哥了!”石怀义接过话头,笑着替大伙铺台阶。

“好了,好了,那我就不啰嗦了。你们两个慢慢聊着,我去后边看看,能弄点儿什么好吃的出来。大冬天的,什么都缺!唉。你们聊着,你们聊着!”驼背掌柜将奶茶一饮而尽,随后,将茶壶交给伙计,转身向帐篷后跑去。

“坐吧,这里亮堂些,也比较清静。你放心,楼兰人没那么讲究。大伙也不会故意找客人的麻烦!”目送着掌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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