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1 / 4)
宁挽霁脑子糊涂的时候也比平时要放开的多,她踮起脚,穿着毛茸茸的睡衣走到季时景的身边,将菜拿到水龙头旁冲洗,她把袖子挽了起来,抬头看向季时景道:“学长。这个洗完了是不是就可以了?还有别的吗?”
季时景微微垂眸,走到她身侧,把她的袖子再往上挽了挽,接着道:“没什么太多需要做的了,你把鸡翅处理一下就好了。”
两个人之间距离过分的近,男人身上的雪松气息凛冽,宁挽霁感觉自己抬头就能撞到他的下巴,他的下巴刮得很干净,但抵在她的额头上,或多或少也会带来隐约的刺痛感,季时景撞见她水润的目光,神态自若道:“没挽好,容易湿。”
他指尖触碰过的地方带来阵阵酥/麻的感觉,季时景还给宁挽霁煲了汤,他母亲是广州人,在他小的时候就经常会给他煲汤,滋补温润,很适合现在生了病的宁挽霁。
玉米山药排骨汤的香气在厨房里萦绕开来,雾气蒸腾,季时景垂眸,望见宁挽霁怔愣的和自己手指尖相接的地方,低声笑了笑,接着道:“不用害怕。”
他似乎总在安抚她的情绪,但她其实不是害怕,只是每一次和他有肢体接触,好像都会产生奇妙的化学反应,而且,总是让季时景看到她过分笨拙的一面,宁挽霁为人又很好强,不太肯在这件事情上面认输。
季时景没说什么,但宁挽霁觉得自己心跳得过分厉害,她仰起下巴,像一只狡黠的小狐狸,轻声开口道:“我只是不小心,不是故意的,但还是谢谢学长。”
“没什么。”
他声音很冷淡,也很轻,落在地上,像雪花飘落一样,让人看不透捉不到,连温度都是凉的,但却有一种甜丝丝的感觉。
*
屋子里有cd音响,宁挽霁随便调了几首粤语歌在里面,她的歌单很杂乱无章,通常是自己喜欢什么就放什么,其实她也想学过粤语,但白话对她而言太难,她试过,还是觉得自己讲出来会很奇怪,索性不去丢那个人,但是喜欢还是会喜欢的,所以她会经常放粤语歌听,为了给做饭增添一些轻松的氛围,她调了几首歌放。
随着音乐的节奏响起,季时景这边的菜速度也很快,接近了尾声,看到她的小动作,最后一道菜可乐鸡翅端出来的时候,季时景微微勾唇道:“你喜欢听粤语歌?”
“嗯。”
被戳破宁挽霁也不慌不慢,她和季时景一起把菜端到了桌子上,接着道:“是很喜欢,也很喜欢听白话,不过我不会讲。”
她坐在桌子上,仰起头,够了那瓶桌子上的白葡萄酒,季时景微微皱眉道:“还想喝酒?上一次喝酒什么情况自己还不记得吗?”
“就一点点。”宁挽霁比划了一下,接着开口道:“没什么的,学长,你不用太担心,况且,你都说了要给我过生日,我任性一下总没事吧?”
白葡萄酒这瓶虽然价格不菲,但季时景也不太在意这件事,他烦心的是宁挽霁再次喝酒又像上次一样短片,但既然她这样说了,他也没再说什么,只是重申了自己的原则:“只一点点。”
“嗯。”
宁挽霁心满意足的把瓶子打开,倒了一杯,抿进唇里,这瓶白葡萄酒有一定年份,味道醇厚,带有甜甜的果香,中和了酒精的烈度,喝起来味道并不辛辣。
她想了想,开口道:“学长,我记得你的粤语讲得就非常好,有机会的话你教教我好不好?”
宁挽霁仰起头看着他,目光里满是真诚,接着道:“我也想讲得像你那么好。”
巨大的水晶吊灯盘旋在头顶,夜已经深了,没开大灯,而是开了暗黄色的暖光,昏黄的灯光打在面前人的侧脸上,他侧脸轮廓隐没在昏黄光影里,季时景没说好,也没说不好,只是淡淡开口道:“为什么那么想学白话?”
理由就在唇边,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高中时候,她听季时景和家里打过电话,听得出对方是能讲一口流利的粤语,其实在那之前,她也没那么喜欢粤语,可是听他讲之后,开始变得不同。
她喜欢粤语,也只不过是因为喜欢他,所以爱屋及乌的会喜欢白话,而并不是因为她本来就多喜欢。
这样的理由很难启齿,而且面对面前人这样极浅极淡的眸色,说出口就变得更难。
思索了半天,宁挽霁也想不出到底该怎么说,最后只能硬着头皮道:“没什么,就是喜欢还不行吗?”
“行。”
季时景不躲不闪的望着面前的人,接着开口道:“季太太喜欢什么都可以。”
!
礼物
这一周都是假期, 宁挽霁没什么工作。准确的是, 夏念汐说听闻帮她请假的人是季时景,总编立即批下来了她的假,还再三叮嘱薛怡可不要为难宁挽霁,毕竟《财经风云》这家杂志社就隶属于季时景的望景集团, 执行ceo来打电话为了这种小事, 怎么样假都会给,还把她这周的工作减少。
职场就是这样, 很容易看人下菜碟,宁挽霁觉得是在意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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