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2 / 3)
她的打金店开业时间短,在北城还没打出名声,主要接的都是前工友的订单,他们搜罗家里的金银到她这儿重新制作新的首饰。
“二嫂我真羡慕你,有自己热爱的工作,比在厂里当工人强多了。”凌朵说。
季荞笑道:“你们别再夸我,再夸我都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凌霁看着她笑,现在她得意的小尾巴已经摇到天上去了。
天越来越冷,季荞店铺朝南,有足够的光照,说不上太冷,可季荞做得是精细活,屋里冷了根本就做不了。
店铺里肯定要生个炉子,别的商铺也一样,要么就冻着,要么就这样取暖。
两分钱一块蜂窝煤,凌霁先买了四百块,在门面后面打了个铁皮房子,暂时存放。
他不满足于只生个炉子,还买来水管、暖气片等,给季荞安了个暖气。八十年代初有暖气,像他们居住的楼房就有,不过是集体统一供暖,季荞店铺这个是用炉子带动暖气片。炉子放在前面,暖气片放在工作间,工作间不大,足够暖和。
他握着季荞热乎乎的手,说:“挺好,这样你就不冷了。”
另外这个周日傍晚他来接她,还带了一件防寒服,并说:“我看你挺忙,刚好我顺路,就给你买了。”
“让我穿这么厚的防寒服?活动都不方便。”季荞满脸抗拒。
厚是一方面,主要是丑。
他自己穿衣时的审美眼光挺正常的,比如现在,他就穿得是黑色羊毛呢子大衣,有质感显档次,衬得他更精神挺拔,可到季荞这儿,审美明显降级。
“等天再冷点你就知道这衣服的好了,衣服就得实用为主,暖和就行。”凌霁把衣服套在她身上,满意地说,“你看大小刚好合适。”
超级厚实的一件藏蓝色中长款棉服,布料厚实抗风,把季荞严严实实地裹起来,零下十几度天气都不怕。
季荞把手缩在袖子里,笑道:“暖和是暖和,你不觉得我像个粽子吗?”
凌霁打量着她问:“你嫌这衣服难看?第一次给你买衣服,不知道你的喜好。”
他抬腕看了眼手表,说:“百货大楼还没关门,来得及去换,要不去换一件你喜欢的?不过我觉得挺好的,你穿什么衣服都好看。”
季荞听着他的声音真诚无比,问:“你真觉得好看吗?”
凌霁点头:“以前我不太关注人的外表,但我觉得你长得好看,穿这件衣服好看。”
他看防寒服把季荞的脖颈遮的严实,显得她的小脸瓷白细腻,觉得这衣服正合适。
季荞觉得自己的手都在发热,笑道:“这衣服很暖和,一点都不难看,我喜欢,不用去换。”
“真不用换吗,换也不麻烦。”凌霁问。
“当然不用换。”季荞眉眼都带着笑意。
凌霁伸手,把她腮边的几根柔软的发丝别到耳后,他觉得季荞真挺招人喜欢。
等俩人都有时间,带她去百货大楼让她自己挑衣服。
季荞锁了门,跳上自行车后座:“走,回家。”
——
这天傍晚,贾瑞雪跟陈桃一块来找她,前者兴高采烈地说:“我播音员考试通过了,过几天就转岗,以后我就跟陈桃一起上班。”
她加重语气:“那个想走后门的左向红当然没有考上,心思不正能考上吗,我考上之后特意到她面前晃悠,你们没看到她那个脸黑的,她肯定要羡慕死我了。”
陈桃说:“我才不乐意跟走后门的一块儿上班。”
季荞对此很感兴趣,她最爱看别人热闹给自己增加乐趣,尤其是男女主的。
贾瑞雪打量着她的神情,说:“你不会站在左向红那边,惋惜她没考上吧。”
季荞说:“哪能呢,我要是站在她那边也不会教你写新闻稿,恭喜你,不过你连她想走后门都知道,看来你这个前女友很关注他们俩。”
贾瑞雪松了口气说:“那当然,我倒要看看最后到底是谁捡了凌跃进这个破烂。多谢你们俩教我播音教我写稿,我请你们俩吃饭,有一家老鸭汤店开好几年了,季荞你还没去过吧,我请你们俩。”
季荞没客气:“那我得回去告诉我嫂子一声。”
贾瑞雪说:“走吧,我已经跟你嫂子说过了。”
三人一块沿着路往南走,拐进小胡同里,贾瑞雪仍旧很兴奋,说:“季荞你辞工后,大家说我跟陈桃是俩漂亮笨蛋。”
季荞:“……”
陈桃拒绝:“我讨厌这称呼,下次再有人这样说我要跟她急。”
“但贾瑞雪好像挺喜欢这说法,听你语气挺自豪,要知道你喜欢我早就把这称呼让给你了。”季荞说。
贾瑞雪一点都不恼,说:“重点是漂亮,说我漂亮就行了,季荞你走了我就又是厂花了。”
季荞跟陈桃齐齐无语。
老鸭汤店很小,座位拥挤,几乎坐满了人,这家店是个人开的,鸭肉便宜又不要肉票,店主前几年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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