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鹌鹑 第13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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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还搞一大堆兼职啊,这都是小事了,他还有点先天性贫血,好不容易带他跑出来,他又去充大哥,动不动和人打架。”

“先天性贫血?”

“是啊,小时候一出血就会半天止不住,止住之后也要养好久,脸才有点血色,那会儿你太小了可能都不记得了,”杨遇秋轻轻地说,“所以我就觉得,必须得带他跑,跑得远远的。后来到北京也查出病因了,珠蛋白生成障碍性贫血,就是他们说的海洋性贫血,一种遗传性变异血液病,重度患者连婴儿期都活不过,幸好他是变异程度非常轻的那种,到成年期就比较安全了,平时要多吃维生素b12,不影响正常生活,但在受伤流血这方面也得小心对吧?这小子自己也知道,但他就是犯倔,不把自己身体当回事儿。”

李白听得纠紧五指,这感觉就像被人照着脑袋闷了一棍子,他想起最初,在路灯下面,鼻血滴滴答答地融穿了雪地,杨剪却在舔牙,说还行哪颗都没掉,否决了他叫急救的提议,一脸不在乎的表情;也想起某些莫名其妙点着的群架,杨剪被重点围攻,很少吃亏,但也流过血。还有创可贴、擦碘伏的棉签、身体上的疤痕。

李白的汗流得更多了,心想,杨剪一定疯了。到底是有多暴躁,多少值得打架的愤怒事——杨剪原来是疯的。

他觉得自己也快疯了。

而杨遇秋说出了这些,情绪却像是得到纾解,整个人状态都变好了不少。她对李白得出的结论是,所以你可以劝劝他,也照顾照顾他,因为杨剪是个需要照顾的人。她又看了看时间,提醒李白不要错过末班车,却在下一秒跑回卧室要他再等等,大约五分钟后,她跑出来,拎了大小不一的两个牛皮纸袋。

“我这两个月不在,21岁生日也没法陪着你哥过了,”她先把小袋子递给李白,“到时候帮我把这个给他,就说是姐姐送的惊喜,祝他生日快乐,日子还记得吧?”

李白看着纸袋上沿的胶带封口,说:“阳历九月二十九。”

“嗯,”杨遇秋满意道,又把大的塞给他,“还有这个,明天是八月八,也是一个人生日。我身体这样就不去送了,小白再帮我跑跑腿。”

“谁啊。”李白站起来,用左手拎大的,右手拎小,踩上门口自己摆得凌乱的两只帆布鞋。

靠近那扇紧闭的门,他又闻到了焚香味儿,这回很刺鼻。

“你哥的一个高中同学,也在北大,学考古的,”杨遇秋帮他把门打开,眼中竟充起某种异样的柔情,“姓赵,你应该有印象吧?一定要亲手送到,我马上把他地址发给你。”

方家胡同

何止是有印象,李白早就对上号了,那个一口京片子、一直跟杨剪称兄道弟的考古男孩,名叫赵维宗,个性和外貌都属于阳光开朗的那一挂,很爱笑,笑起来也挺甜。这不是废话,因为每个人的笑在李白看来都是不一样的,好比他认为自己笑容总是很僵硬,由于牙齿长得不好看,他还总是下意识抿嘴,越发显得不真挚。

又好比杨剪一笑,同样和赵氏灿烂笑容存在千差万别,总让人觉得漫不经心,好像在想别的事情,脸马上冷下来也不足为怪。

但话又说回来,赵维宗跟杨剪既然从初中开始就认识,当了这么长时间铁瓷关系也没淡,按照李白的逻辑,这两人必然有些共通之处,能够互相理解。

他对赵维宗的了解相对而言比较有限,按照目前所知的,这俩人的共通之处恐怕仅限于……为人大方,朋友多人缘好。

还有桃花运比较冲。

杨剪的桃花就不用说了,至于另一个……没错,李白也知道,杨剪之前说的那位“因半路搭救而使杨遇秋芳心暗许”的同学,不是别人,就是这位小赵。

所以过生日才会专门送礼物吧?

李白瞧了瞧手里的纸袋,再一次压住想把它拆开的好奇心,清清嗓子,敲响眼前四合院的大红门。

上午十点不到,这胡同里阳光充裕,不时有自行车从胡同口晃到胡同腰,避开路上溜达的学步小童,以及闲坐在槐树下穿着汗衫摇蒲扇的老人,把铃铛拨得稀里哗啦。槐树上的动静更响,知了们正在锣鼓喧天地叫,声儿还挺齐,唯独槐树边上的小院还是一片寂静。

人不在?李白把耳朵从门板上移开,又敲了两下,放大声音叫道:“你好这是赵家吗?”

身后的碎花裙老太太帮他答了:“就是老赵家!”

李白回头看了她一眼,又继续拍起门板,“有人吗有人吗”地叫。听见老太太咕哝着“现在年轻人就是不懂礼貌”,拎着垃圾袋走远,他才觉得安全。本来就没期待自己被当成一个讲礼貌的高雅人,倒是这种不得不发出声音被人注意的局面,是他最讨厌的。

好在锲而不舍地拍了一阵过后,这门里终于产生了点动静,“你找谁?我爸我妈都上医院去了有事下午再说。”一个小姑娘探出脑袋,一看就是暑假在家放羊的状态,大概刚从床上爬起来,齐肩的头发乱蓬蓬,有点毛糙发黄,身上印着米老鼠的条纹睡衣也没换。

“赵维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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