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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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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番,即使看起来挺精致,可是内里来说,却是比黎染以前的住处差得远了。

前面的院子倒是不小,房子也算精致。可是后面不光是院子,就连楼阁都十分的逼仄,所以黎染自从来了这里之后,一直都是住在前院的,后院却是从没踏足。

对于许维宁会选择后院,黎染一点儿也不惊讶,前世他就是这么选的,因为后院走动的痕迹极少,那里离着她最远。

“安澜太子……”

许维宁心中轻叹,抬眸望向这个在离他不远不近的地方站住了的女子,这是他很长时间都拿着当成妹妹来疼,真心以为她会成为他的妻子的女子。

她站的地方极有讲究,近不得一步也远不得一步,大家规矩向来繁琐,这是最基本的,因为这样的距离不会让人心生不满,反而会最欣赏,代表着不卑不亢,规矩守礼。

可是黎染跟他却从来不曾讲究过,她向来蹬蹬蹬的跑到他的跟前儿来,叫他‘宁宁哥哥’,亲热得很。

“锦衣,你在怨恨我吗?”

黎染垂在身侧的手微颤,虽说很快就平静了下来,可是这一点的小动静还是落到了许维宁的眼中。

许维宁生的面容端庄,如墨如砚,轻不得一分,重不得一分,是许家最最矜贵的宝贝。可是这样的尊贵却不曾让许维宁变的嚣张跋扈,恰恰相反,许维宁满肚子的心眼子,心狠手辣,情绪浅淡,不喜笑,也厌恶别人的轻松惬意。

可是奇怪的是,那样一张一直平静,向来没什么情绪的脸,偏就招惹的大批贵女前赴后继的涌上来,而那些平常女子就更不用说了。这样的环境养就了许维宁风流倜傥的性子,就算是跟黎染订了婚,也不曾收敛,直到遇见了沈冰凌。

“……安澜太子说笑了。”

黎染生来娇贵,不但别人宠着她,就连她自己也娇惯着自己,所以穿衣打扮向来鲜亮粉嫩,极少穿素色的衣衫,妆容向来精致讲究,从来不曾素颜出门,而且黎染极爱高跟鞋,一年四季总是把脚背弯成漂亮的弧度,夏天的时候还爱露出脚趾,就连脚上也有做得精致的美甲,娇贵的好似洋娃娃般的小公主。

黎染从来不该是现在这个身上穿着亚麻色的连衣长裙,脚上穿着因为早上的泥泞而沾上了一点泥土的白色帆布鞋,一头漂亮的长发随意的披散在脑后,素净着脸庞,就连手上每周换一次的美甲都脱落了两三个,看起来有些狼狈的女子。

“安澜太子,你受伤了?已经跟……家里联络了吗?”

黎染被发配到这里来的时候不是独自一个人,本来黎家的意思是只让她领着她的贴身丫鬟雅言离开的,可是偏偏自小就照顾她的凌妈和伍妈非要跟着她过来,说是不舍得她这个自小照顾的锦衣小姐。

如此,黎染就带着本来就跟她一起发配到此的雅言,还有自愿来照顾她的凌妈和伍妈来了这里,定居在此,已经有半年的时间了。

黎染看了一眼紧紧的跟在她的身后,手里还提着一个不大不小的医药箱的雅言,也没再等许维宁的回答,直接让开了地方。

“许太子,我……,许太子,您能解开衣衫吗?锦衣小姐吩咐我给您包扎伤口。”

黎染从来不知道雅言是怨恨着她的,黎染也从来不知道雅言跟沈冰凌是认识的,黎染甚至不敢相信,跟在她身边近二十年,两人差不多是一同长大的雅言对她有那么狠的心,配合着沈冰凌把她推向了悬崖,让她走进了死亡。

不过想来也是,黎染今年二十二岁,半年前她来这里的时候还是初春,现在已经是浅秋,黎染小时候聪慧,是跳了四次级的,黎染在两年前已经大学毕业,研究生的课业却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不再放在心上了。

而雅言不同,雅言不是黎家大小姐,没有背景,又不想一辈子都做黎染的小跟班,小丫鬟,却是真心实意的读的。

雅言现今二十七岁,要是不曾跟着黎染一起来丽江,现在雅言已经拿到毕业证了,可是现在黎染无诏不得回四九城,也就意味着雅言以后都拿不到硕士毕业证了,毕竟雅言为了照顾黎染,大学和研究生都是在四九城念的。

“不用了,我已经包扎好了,你退下吧。”

雅言闻言就红了脸,本来就长的如花似玉的,这下更是闭月羞花、沉鱼落雁、美人如玉了。如玉般精致的脸庞上染上了点点粉红,娇嫩的仿若玫瑰花瓣一样的凌唇鲜红欲滴,就算黎染是个女人,也止不住眼的瞅了雅言一眼又一眼。

“……许太子,我是专门学过护理的。还是,还是让我再给您看看吧,现在丽江的天气还热,您要是感染了就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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