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节(3 / 5)
怨,不由得重重点头表示同意。
殿下见状,似乎轻笑了一声,说道:“那屠户也算是人类中少见的厚道重情义之辈。你昏睡的时候,他总念着那点微末恩情,时不时就来有味斋打探一回。二十年前,刘屠户寿终正寝,那只小猴子哭的我不耐烦,便顺手把从宇文阀那里得到的瑜伽水,曼陀罗和献供给了他,又用返魂香找回了刘屠户的鬼魂,让此人化作个起尸鬼继续活下去。”
他们两人在一旁嘀嘀咕咕说话的功夫,刘屠户已经操起刀子,在猪耳朵后面一掌宽的位置下手片起了肉,口里唠叨着:“小虚念叨着大人的手艺,都念叨五十年了。这回知道您回来的事,可得把他乐坏了。”
四郎听了大为感动。其实他和刘屠户不过萍水相逢,对小山臊也没什么恩惠,可这都已经过去了五十年,他们却还记挂着自己……看来人和人,人和妖,妖和妖之间的情谊,并非全都是淡漠如水,如水上涟漪一样转瞬即逝。虽然世间多得是魑魅魍魉,人心诡谲,可凡人中也有许多重情义轻生死的豪杰义士,妖怪中也有天真纯稚的良善之辈。
“当年小山臊还是一群小毛毛,遭遇又那样悲惨。一晃五十年就过去了,他们现在如何?”四郎心中暖融融的,对当年自己没能救下小山臊的事情莫名生出点愧疚来。
高大的屠户用脖子上的白麻布抹了抹沾满鲜血的青白手掌。初春时节,大堂里燃着好几个炭盆,他不太习惯这样的高温,就往大门那边走了几步。换个位置后一条腿架到条凳上,继续割肉。
四郎见他半晌没说话,有些担心的握紧了拳头。
“小虚啊,他和两个哥哥一起吃掉了其他兄弟的妖灵,然后成功从山臊蜕变为虚耗了。”屠户却轻描淡写地说出了这样爆炸性的话。
“吃……吃掉了?”四郎委实难以接受自己心中还在穿开裆裤的小妖怪一转身就彪悍如斯。
“对啊,虚弱的妖灵是很容易飘散的,与其让弱者白白消散,不如给自家兄弟吃掉,大补么。再者说,要觉醒血脉可不是什么稀松平常的事。一万个妖怪中能有一个都算是运气,何况这一窝山臊中就觉醒了三只虚耗呢。真了不得。”旁边一个小妖怪插嘴道,口气里满满都是羡慕。
在人类看来是很残忍,很不可理喻的事情,在妖怪们眼中却是理所当然。双方想法差异这样大,难怪会水火不容,冰炭异路了。四郎虽然半人半妖,可由于他前世为人,思维方式已经定型,偶尔也会出现无法和妖怪们的脑电波对接的状况。
好在四郎实在不是爱较真的人,小事上也从不与人争辩,便暂且接受了妖怪们的说法,转而问道:“这群已经变成大妖怪的小崽子现在在哪里呢,过得还好吧?”
刘屠户扔了一块看着像是猪血的东西进嘴里,嚼吧嚼吧咽下去后,方才开口说道:“小虚和我住一起,他大哥在山上庙里住着,二哥住在赵家。”
看来当年遭遇悲惨的小山臊如今都过得还不错,也有了能力和心计去报仇,四郎放下一件心事,笑呵呵的说起了闲话:“二刀肉用来做馅料或下面条的臊子最好。趁着今日有新鲜的韭菜,我做些韭菜肉饼给你带回去。也叫小虚尝尝我的手艺。说起来,五十年前,我还欠他们一顿饭呢。”说着,四郎蹲下身去看竹筐里的肉。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在古代,士大夫以上的阶层和平民百姓几乎算是互不相同的两个天地。这一点在吃喝玩乐之事上表现的尤为明显。便如欣赏美人,贵族以弱不胜衣苍白清瘦为美,民间却以大屁股大胸脯,膀大腰圆好生养为美。
要说猪脖子上这块肉,既不够筋道,也不是肥膏,民间本就有“腹腴项脔不入盘”的说法,说的就是猪肚和脖子上的肉都不太适合入盘做整菜,因为烹制不得法,猪脖子肉就老绵,不中吃。
不过,这种项圈肉虽然在民间不受欢迎,但是一旦经过得法的烹调,却也是人间难寻的美味佳肴。往年年节之后,朝廷要在太庙中举行祭天大礼。祭祀完毕,君臣便将猪肉分割,把猪脖子上那块肉献给皇上。这块肉只能皇上独享,其他人不能吃,否则视为僭越。若是一个大家族中举行祭礼,头刀血脖便只有嫡系族长才能享用。
因此,寻常百姓家都不爱好此类囊肉,贵族之家里又多忌讳,谁也不会没事行僭越之举,吃这种被冠以禁脔之名的肉。这样一来,街边的屠宰铺子里的血脖肉其实都不大好卖,价格也不高。
于是,便有些街头巷尾的汤饼摊子贪图便宜,常常用二刀血脖做些馅料或面条臊子。你别说,血脖肉做出来的臊子和包子馅,若是烹制得法的话,吃起来都是不肥不瘦,筋道鲜嫩。这也是外边买的包子饺子味道格外鲜美,与寻常人自家做的大是不同的缘故。用秘法炮制了便宜的下脚料,做汤头面臊子吸引客人,的确是汤饼行当里公开的秘密了。
几个人说话的功夫,四郎也没闲着,他把已经割下来的二刀肉在手里掂了掂,用清水将肉上的污血洗净。
刘屠户割下来的这块肉,刚好是杀猪时下刀的部分,因此肉上自然带了红。切割下来的断面洗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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