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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节(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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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门,所有的人都对她指指点点,议论纷纷,不分男女老少,人人都当她是异类和怪物……

那情景,让她想到以前看的穿越小说里面的女主,往往散着一头靓丽的黑发就出门了,随心率性的很,还不是没人说三道四。

怪之怪她穿来的地方不同。

祈国的女子除相貌外,很重视头发的修饰,精美靓丽的发式及头饰,散发着独特的魅力,让她们更容光焕发,也会带给美丽优雅女子无尽的机遇,使得她们更得男子赏识,正所谓: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

如果她衣衫褴褛,或是穿着普通,人们也许不会那么在意她的发式,因为好马配好鞍,就像现代,若你开奔驰驾宝马,身着乞丐装,怎么看都像是个偷车的。

但若与之相反,你一身美衣华服,金光闪闪,像个移动宝库,横看竖看是个豪门大小姐的派头,却骑个破破烂烂的三轮车收破烂……

那你能怪别人对你行注目礼么?这么强烈的违和感,只要是个活人都会瞄你几眼啊!

她现在就是这种情况,穿着价值不菲的锦衣,戴着奢侈的要死的珠宝饰品,没有成群的丫鬟婆子跟随也就罢了,还不注意自己的仪容,随意弄了个发式愚弄大众。

于是,所有见过她的人都觉得她不可原谅,势必要议论一番。

她倒是可以不在乎别人的眼光,神情悠闲地享受万众瞩目的荣耀感,但卫一和卫云在乎,这俩货不停的嘀咕,说堂堂卫家小姐怎么能这样见人,成何体统?小姐不要脸,他们还要脸之类的云云……快把她的耳朵唠叨出茧子了。

所幸卫离反应及时,用一顶帷帽将她罩起来了,这才阻止了那俩人的絮叨和他人谴责的目光。

这会子听到卫离又恬不知耻的来表示要帮忙梳头,她若是再不明白,那真是白认识他一场了——说什么骑马先行,敢情这厮在这里打着埋伏呢,难怪那么好说话。

买卖自由,她一言不发的正要关上门,表示不买他的艺,不料卫离却道:“我知道你不想理我,但不管怎么样,咱们还是兄妹吧?”

若雪关门的动作一顿,倒不是被他的话语感动了,而是想看他又搞什么阴谋诡计。

但卫离这个人,是那种给根扛杆,就可以撬动地球的非人类,只要有一丁点的机会,他就可以成功翻盘。

“只要你一日还认我这个大哥,我就有关心你的权力吧?除非你狠心和我,还有娘,以及卫焰断绝关系。”卫离一边说,一边不着痕迹地将右脚挪进门边。

若雪面无表情的睨着他,这不是废话么?

“说起来,要怪我事先考虑不周。”卫离的语气充满歉意和愧疚,俊美温润的脸上一片诚挚。

最近他经常在怪罪他自个,对于他的道歉,若雪已屡见不鲜了,耳中听到他接着道:“我明知道你不会梳头啊,却粗心大意的没有为你带一个丫鬟上路,是我的错,为了弥补我所犯的错误,这一路上,我给你当丫鬟吧?”

你一个男的能当丫鬟吗?充其量也只能是个小厮吧!若雪无语极了,睇着他的眼神已变成利箭,嗖嗖嗖的往他身上招呼过去。

正要关上门将他拒之门外,一道娇滴滴的声音忽然从左方传了过来:“哟,这不是卫少庄主吗?你这是在干嘛呀?”

几乎是一瞬间,卫离收敛了脸上的神情,取而代之的是从容与淡然,还有一份难以掩饰的矜贵与疏离,朝着来人礼貌的颌了颌首:“金小姐。”

金小姐很快到了若雪的门前,她是一位约摸十六左右的少女,杏眼桃腮,琼鼻樱口,身材丰满又不失窈窕,穿着桃红衫裙,外罩绯色花鸟绸缎披风,头上发髻轻挽,插着琉璃蝴蝶珠钗,容色照人,妩媚多姿。

见到若雪,金小姐提着精美的绣帕掩唇娇笑,口气恁是熟稔:“我说是谁呢,原来是若雪啊。”

金小姐芳名金彩霞,是广陵金总兵庶出的女儿,也是金总兵唯一的女儿,因为金夫人生的都是小子,没有女儿,再加上金彩霞的姨娘前些年去世了,金夫人索性就将金彩霞带在身边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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