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大佬在六十年代 第11节(2 / 3)
窗户走了过去,打算直接从窗户出去。
准备离开的时候,她犹豫了一下,到底还是把炸鸡放了出来,转头对许冬至说:“你太弱了,留你自己一个人不安全,我把炸鸡留下来保护你,你有事找我也可以跟它说,我能听见。”
“好。”许冬至笑着应下。
“保护好他。”这话她是对炸鸡说的。
缩成拳头大小的炸鸡听罢,屁颠屁颠地朝许冬至跑了过去,然后,顺着他的脚一直爬上他的肩膀,再对她挥了挥枝桠,像是在跟她道别。
许新月见了,没有再说什么,直接从窗户出去。
离开许家没走多远就是上山的路。
许新月没有上山,在山脚下找了个植被相对茂盛的地方坐着,一边吸收周围的植物元素恢复异能,一边思考人生。
和大多数被迫在荒野中流浪的流浪者不同,她生来便在荒野,是天生的荒野流浪者,她喜欢荒野,习惯刀口舔血。
她以为她的一生会在杀与被杀之中度过,直到遇到了他们叶队。
那青年踏雪而来,用他那干净得一尘不染的手牵起她沾满泥泞和血污的手,对她说:“终于找到你了,我的小月牙。”
他说,从他来到这个世界的那一刻起,就没有一刻不想找到她。
他说,跟着他有肉吃。
他说,他会把她养得白白胖胖的,让她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他说……
他说的每一句话都让她心动,但她没有一句是信的。
她跟着他,只是因为他踏雪而来时的那惊鸿一瞥。
她觉得这世间再无一人能与之媲美,也再无一人能让她心动。
她想得到他。
她想让他当她老公,但他却想当她爸爸。
不能接受,不可原谅。
她想过离开,但他给得太多了。
猪肉羊肉牛里脊,鸭肠鹅肝辣子鸡,糖醋排骨红烧鱼,清蒸螃蟹小龙虾……
这哪是她爸爸,这分明是她祖宗。
她把他供起来,像虔诚的信徒供奉着神明。
或者说,他就是她的神明。
她的神明除了不能给她当老公外,无所不能。
他能请她吃在末世根本吃不到的各种肉,能兑现对她许下的每一个承诺,甚至在她死后,他也能赋予她新的生命。
她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这一切的,也不想知道,她只要知道她所拥有的一切都是他给予的就行。
而他给予她的,总是他能给予的,最好的。
她该知足的,但只要一想到没有肉,她就有种身体被掏空的感觉,忍不住叹息。
事实上,在遇到他们叶队之前,她别说肉了,连吃饱都难,经常饥一顿饱一顿。
现在她虽然没肉吃,但有他们叶队送她的变异苹果树,怎么也饿不着,还是应该知足的。
但怎么说呢?
她用她百分之百全新的脑子想了很久,才想起林湛在某次任务被困时说的一句话。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如果她没有吃过他们叶队做的各种肉,那有一棵变异苹果树便足以让她满足,但她吃过他们叶队做的各种肉……
曾看过这世间繁华的人,又怎会安于那区区病榻。
吃着用异能催生出来的苹果,许新月第无数次叹息,她想顿顿吃肉怎么这么难呢!
在第无数+1次叹息后,她丢掉手中只咬了一口的苹果,决定振作起来。
这里有山有水,她还有异能,不信吃不到肉。
被她丢掉的苹果在地上滚了滚,最终停在了一双笔直的大长腿前。
也是在这个时候,许新月才注意到自己面前来了一个人。
顺着那双笔直的大长腿,她的视线慢慢上移,入眼的是一张介于少年与青年之间精致白皙的脸,看着她的眼尾微微泛红,仿佛一只受惊的小白兔。
作者有话说:
陆白白:“软饭男的故事伴我成长,我的富婆又在何方?”
许富婆:“前方。”
“可爱,想太阳。”
这是许新月看清眼前之人的脸后,脑子里浮现出来的第一个念头。
如果说踏雪而来的叶亭像是落入凡尘的神明,神圣而不可侵犯,那眼前之人便是那误入狼窝的小白兔,只一眼,便让她恨不得将他拆吃入腹。
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共同点,但却一样让她心动。
陆白从小被他妈娇惯着长大,没吃过什么苦,下乡之前,他妈跟他说,现在到处都在闹饥荒,城里很多地方粮食都供应不上,他想过上衣食无忧,俗称吃软饭的生活,得到乡下来。
他对此,深信不疑。
下乡之后,他才知道乡下并没有他妈说的那么好,这里不仅吃不饱,穿不暖,还有干不完的活。
短短一周的时间,他的脚上就不知道起了多少颗的水泡,手也磨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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