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26节(3 / 4)

加入书签

间的披帛,一边笑着对跟她解释:“她是苏城人,从小学评弹的。这几年签了化蝶,稍微有了点名气。她难得回来,我就想着去听一听。彤姐一起去吗?”

“我倒是很想去,但是虽说申城话跟苏城话差不离,我还是有点听不懂。”

“有什么打紧?最重要的是去凑这个热闹,”说到这里,眼里又隐隐约约透出一份怅然来。“我已经好久都没能出去凑热闹了。”

张妈走过来,“夫人,都准备好了,可以出发了。”

反正魅影白天也没事,来都来了,秦彤就想着索性跟她一起去看一看。坐在车里的时候秦彤趁着空档仔仔细细地观察了陆遗珠一遍。她话很少,秦彤也不是能很快跟人熟络起来的人,往往说一句开始,针灸完就走,最多留下来逗逗小诺或者吃顿饭,再没别的。这样细致地观察她,倒是第一次。

她今天穿了一身素色的褙子,看起来典雅端庄。秦彤不是没有见过人穿汉服,只是现在的女孩子,大多数都把汉服当做一种哗众取宠的手段,嘴里喊着复兴中/华,把一件衣服捧到一种无人可及的高度。她甚至听过一个女孩子说,汉服之后,再无美衣。

但是陆遗珠很不一样,她从来不会高声谈论自己今天穿了什么,也不会强迫别人去改变自己对美的看法。但是她又是很固执的,即使世界因为她这份拒绝而抛弃了她,她依然故我,穿着汉服安安静静地活着,美得就像空谷幽兰,自己知道就好。她似乎总是这样平平淡淡的一个侧脸,即使笑的时候,也不过是微风吹过静水。却让人觉得很舒服。

很多人都不知道顾颜殊为什么喜欢陆遗珠,甚至这样不能自拔。但是在这么一瞬间,秦彤忽然就觉得自己想明白了。她这样的女人总是很容易引起别人的注视,偏偏自己还没有知觉。

她看的时间或许太久了,久到陆遗珠都对这种灼热的视线忍不下去,转过头看她:“看什么?”

秦彤由衷地说:“你很漂亮。”这种漂亮无关皮相,而是一种腹有诗书气自华的气质。她想起,陆遗珠其实也算得上是饱读诗书。放在任何一个朝代,肯定都是大名鼎鼎的才女。

“谢谢,你也很漂亮。”她这话说得很平淡却很真切,没有把它当做称赞,而是当成寻常话来听。

能有这样心如止水的境界,秦彤很佩服她。要是她当年能够学会一星半点,也不会被沈二伤得支离破碎。

车子缓缓停下,司机回过头来无奈的说:“抱歉夫人,人太多了,只能开到这里。”

两人往车窗外一看,可不是。今天庙会很热闹,人多的就像被赶出窝的蚂蚁。秦彤一看这么多人就头疼:“你确定你喜欢这么多人的地方?”

“我不喜欢,但是我不拒绝。”说着,她想了想,然后让司机先去找停车位,自己和秦彤先下车去逛。

原本他们两个的穿着算是很另类的,走在路上回头率高得吓人。今天却出乎意料的,别人只是看了看就把头别了回去,没当回事。

原来是今天正好有一大群孩子穿着s服出来玩,别人虽然都用异样的目光看他们,他们却兀自从这边逛到那边,哈哈大笑,看起来神采飞扬,让人忍不住会心一笑。

连秦彤看了都连连摇头:“现在的孩子真是胆大,我都不敢想象穿成这样我怎么上街。”

“其实这就是长大的悲哀。很多事情年轻的时候能够义无反顾去做,到了后来反而畏首畏尾,还不如孩子。”陆遗珠来这边主要是听郑虹影的评弹,也不看别的,拉着秦彤就往人群里扎,想要分出一条路去找那个台子。边上的保镖分散开来护在两人身边,确保安全无虞倒也没有动手做什么特殊化动作。

隔着老远就能听见琵琶和三弦弹拨的声音,还有那声声软糯好听的吴侬软语。陆遗珠心情大好,回过头对着秦彤笑,一头乌黑的发扬起微微的弧度。“彤姐,快点。”

戏台子前多是中老年人驻足聆听,偶尔有年轻人停下,也不过拍一张照留念就匆匆离开。庙会很热闹,他们要去找更新鲜好玩的东西。其实秦彤也不喜欢听这种戏,咿咿呀呀的好像唱不完一样。陆遗珠却着迷一般地喜欢,站在台前就不肯挪步。她的位置算不上好,戏台子又很高,她却毫不在意一般地,仰起头去看。

秦彤听不懂,一头雾水地看看台上穿着旗袍笑意妍妍的女人,又看看台下如痴如醉的陆遗珠。她像是察觉到了什么,看着台上的人,轻声解释:“今天唱的是《桃花扇》,新出来的,我也是第一次听。”

血染桃花扇,故事里李香君的音容笑貌犹在,那一撞的绝世烈骨,足以让后世永生传唱。

陆遗珠最喜欢《桃花扇》的结局,作者安排饱经磨难的两人相遇,却不让他们在一起。不过匆匆相聚,却又彼此离去。

这是陆遗珠永远没有办法理解的感情,可以生可以死。

郑虹影其实唱的很好听,这种年头,能够凭借评弹一炮而红的女人,肯定要有点真材实料。她唱了二十分钟就起身弯腰退场,秦彤觉得经受了一场酷刑,陆遗珠却在这悄声软语中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