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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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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荆楚在这里吃饭呢。”

这句话让杨绵绵顿时起了心思,她从随身背的帆布包里掏出水晶发夹,捋了捋头发别了上去,水晶发夹本来还在睡觉,被她吵醒了不大开心:“我不想被你戴!我只要涵涵!”

杨绵绵闻言,翻了好大一个白眼,说得好像她想戴似的,亮得人眼睛都要花了,才不是她的审美呢。

不过她也在奇怪,这都快半夜了,怎么荆楚这会儿不在办案居然在吃饭?

她没有想到的是,今天情况特殊,因为刑警大队里来了一位新成员,乃是犯罪心理学的专家,是荆楚曾经的同学,名叫常雁。

常雁也是个利索人,一到局里就开始忙案子,结果这一忙就忘了吃饭,这都□□点了才想起来,荆楚一想,干脆拉着一帮人来吃个晚饭,就当做给常雁接风洗尘了。

大家饭桌上讨论的自然是本起案子,常雁仔细分析过后,很慎重地下了结论:“恐怕只是一位连环杀手,他不为财不为仇不为色,手法干净利落,不由我不多想。”

没有人说话。

饭桌上的菜基本上被吃了个干净,但要说味道恐怕是谁也没有尝出来,所有人心里都压着块石头,喘不过气来。

大概是看气氛太凝重了,荆楚就说:“今天也晚了,大家先回去休息吧。”他作为队长,压力更在所有人之上,只是这种时候应该鼓舞士气,而不是给他们更大的压力。

常雁说:“我住的有点远,你送我一程吧。”

“行。”

荆楚去开车,没想到恰好遇到了杨绵绵,她只穿着短裤和无袖衫,被夜雨浇了个湿透,一边打喷嚏一边躲雨。

“你怎么在这里?”荆楚走过去,一问就知道自己问了句废话,不等杨绵绵翻个白眼,他就看见了她头上的发夹。

荆楚对李涵失落的那个发夹自然记忆犹新,她所有的东西都在,唯独遗落了这个,可他从没有想过会在杨绵绵那里看到。

这个水晶发夹很贵,打完折也要三千多块钱,杨绵绵当然是买不起的。

他二话没说,就把她的发夹摘了下来,翻过来一看,里侧果然有很拙劣的刻字:涵。

这是李涵的发夹,他一意识到这一点,就飞快捉住了她的手腕:“这个东西你从哪里来的?”

杨绵绵皱眉:“路上捡的。”

“哪里捡的?”

她说了地方。

荆楚把发夹收走:“这个我拿走了。”走了两步意识到自己这样做太过分,回头解释了一句,“这和一个案子有关系。”

打开车门,他看见杨绵绵瘦瘦小小地站在那里,顿了一秒钟,对常雁道:“你自己回去吧,我还有点要紧的事。”

常雁看到了,问:“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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