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7节(3 / 3)
手,可以说,先逃的那只母豹是最聪明的,也是最隐忍的,它才最可怕。”
郑宗有些得意地说:“但李顺就不一样了,他只有几个随身保护的侍卫,而且由于他每天晚上都要招女人伺候,侍卫和随从都不敢离主室太近。我注意到他住的地方风景最好,但相对的,那院墙就不高,四周还有为了荫凉而种的大片树木……”
“你真是……”
“所以我把盖吴的衣服捡回去了以后小心绞碎成了细屑,尤其是有豹血的那几块,全部都留了下来,塞在官服的袖袋里,放在酒坛子旁边。”郑宗昨日并不是主角,所以不见了也没人注意。
“那筐子里的刺猬有染了豹血腥气的都被我剪了刺,其余的我全趁昨夜大家喝酒的时候把刺猬沿路丢进了李顺住的院子,然后又去林子里捡了一些丢到将军的营帐里……”
“呃?为什么要丢到花将军的营帐里?”
袁放傻眼。
“因为陈节白天看到我捡了刺猬,而将军喜欢小刺猬,他放了我没放,第二天我没办法解释刺猬去哪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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