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7节(3 / 3)
发现多了许多意外之财了。”郑宗耸了耸鼻子。“我只是个舍人,又不像李使君这样高门大户出身,说不定看我不顺眼的人就要查一查我的钱是怎么来的……”
“罢罢罢,除了金器以外,我再给你点散碎的银子。”李顺胸中憋闷地想要打发他走,临要出口时突然想起他刚才说的话,不由得抱着希望开口问他:
“你说盖吴和花木兰的感情并不是很好?”
他对那个没有什么表情的小子印象不深,但依稀看过他们练武,似乎武艺不凡,不在那罗浑之下,能被花木兰收为弟子悉心调教,怎么也是个人才才对。
“倒不是不好,盖吴此人很难和别人交心,对花木兰也只是淡淡的,心中只想着恢复天台军的荣誉,能够带着卢水胡人名震天下……”
郑宗添油加醋地说道:“这些卢水胡人跟花木兰相处的时间短,许多人连鲜卑话都不会说,所以都是盖吴充当两者之间的使者,因为佣金和待遇的原因,两人最近确实有些不对,盖吴现在日日都住在卢水胡营里。”
“那我想要将这群卢水胡人收为己用,你看可能性有多大?”
李顺连忙追问。
“我不知道,这恐怕要看李使君开的价钱有多少……”郑宗的脸上露出贪婪的表情,“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他们都是刀口上糊口的佣兵,目光短浅,爱财如命,当然是谁给的价码更高,就跟着谁走。”
“直接去找盖吴恐怕会引起花木兰的警觉,不过私下里和这支卢水胡的首领路那罗联络联络,说不得有个六七分的把握。”
李顺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北凉产金,沮渠蒙逊之前又曾大方的表示只要能保住北凉的国土,北凉国库里的金子随他取用,只要他把这群卢水胡人策反过来,等到了姑臧,北凉王自然会补偿他的损失。
有这么一支奇兵安插在花木兰身边,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有了奇效。就算没什么大用,只要这群卢水胡人天天闹事,花木兰一定忍不住想要赶他们走,除非他继续包庇他们。
‘只要花木兰包庇他们,就会轮到虎贲军不满,到时候更是自乱阵脚……’
李顺得意的捋了捋美髯,只觉得花木兰这次是进退两难。
谁叫他当初不听,非要把这些卢水胡人带进营。
这就叫自讨苦吃!
“钱嘛,好说……”李顺突然笑了,“你要的金银,我也可马上给你……”
郑宗眼睛一亮。
“那多谢李使君了!”
“不过我不宜出面,卢水胡人那边,就要靠你多多谋划了。”李顺似乎颇懂得如何使用这些小人。
“如果卢水胡人愿意为我所用,你便再来找我,我对你另有奖赏。”
不过就是钱而已!
崔浩再厉害,若手里没钱,哪里会有门客如云?
他是不能露富,否则……
郑宗了然,和李顺相视一笑。
“我定不负李使君的美意。”
这一番左右逢源,让郑宗分外心力憔悴。李顺并不是笨蛋,只要他的表情和语言有一丝不对,说不得他走在路上都会没命。
为了今日的联络能够成功,袁放可谓是煞费苦心,郑宗足足在帐子里对着他练了好几天,无论是恶毒的眼神,贪婪的表情,还是那副见钱眼开的样子,郑宗都花了不少心思练习。
他长相原本算是清秀类型的,但清秀的人如果气质不好就会变得阴鸷,通过袁放的诸多指点,郑宗硬生生把自己有些猥琐的气质发挥的入木三分,终于成功的让李顺又想要用又从内心里轻视自己。
但凡有点心计之人,都害怕用聪明人,最让他们放心的,是那种有些小聪明又有着性格上的缺点的人,最好还有些把柄在他们手上。郑宗收了贿赂就是把柄,见利忘义又让李顺轻视,一旦他瞧不起郑宗,那就更生不出提防。
好在郑宗长期在拓跋焘面前讨生活,拓跋焘是个暴脾气,他早就练出了一副好胆量,否则换了另一个胆子小的,恐怕将这些话背熟了也说不利索。
这一次的谋划,堪称完美,就连郑宗回了营帐时候复述起来,也忍不住有些洋洋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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